我喜歡把夜景抹成一幅油畫,夜色裡頭那些半黑的部份就會變成海浪,那些燈光就會變成小小的樓梯,而那些人類的建築,就可以被磨平了銳角,我一直想這麼作。
在夜晚裡看著燈火,可以更容易讓眼睛找到最適合它們自己的絨毛盒子,安放那些白日的委曲。這時候通常畫家們總是期待會有一陣風吹來,把畫布上的果醬打翻,因為他們比較喜歡當任性的畢卡索。詩人其實跟畫家都是一樣的,他們的眼睛看到的都會認為不是真的,他們總是不滿於現狀,他們希望在作品裡頭縱容自己。
有些創作者會因此產生了使命感,以為藝術可以讓這個社會更美好,所以產生一些警世勸世的作品出來,以為這個社會能因此改變什麼。當創作一個作品時明顯地是為了社會人類而服務的目的而存在,它就會失去那種創作當下時純粹的動機,侷限了創作的可能性,讓藝術工作者失去了本心。我很少這麼作,我覺得要改變社會諷刺時事,不如好好地去寫一篇有說服性的社論,寫一些讓普通人能讀懂的文字。
我希望創作就是創作,不要為什麼而服務著,創作改變的從來都是自己,不為別人,只為自己的愉悅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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