沒有作自己熱愛的那種工作,真的會作不久,因為會感覺自己只是因為錢,而在葬送自己的人生時間,根據吸引力法則,如果想像不出來因為這份工作會帶來的未來美好前景,因為獲得金錢而感到的快樂與喜悅,那麼這種未來就根本不會發生,因為不熱愛這種工作所引發的情緒,根本都是負面的埋怨,怎麼會得到正向的發展。
問題是,自己真正熱愛的,都賺不到很多錢,(除非熱愛的是賺錢本身)即便是把熱愛真的變成了工作,那麼日復一日的routine 工作,也有很大的可能,因為面對了現實狀況,而摧毀了你的熱愛。
所以大多數的人,都選擇了跟自己興趣無關的工作,在不付出情意的方式下來賺取金錢,而在工餘之後,利用不情願的工作所得,從事於自己的熱愛,沒有被金錢利害下所干擾的興趣,便能維持的非常久。
所以千萬不要迷信於你很熱愛在工作上頭這種觀念,如果沒有薪資,你能熱愛多久,這只是老闆們企圖說服你不要在工作時感到委曲,要感恩而叫你努力工作的策略,而真正的核心問題依然不會解決,你如果不愛這個人,你能愛多久,會想像出多美好的未來嗎? 工作也是一樣的。
用工作養你的熱愛才能持久,不要用熱愛養你的工作,這是養不久了,工作就是為了賺錢,賺不了錢的工作,什麼都不是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