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個字其實也是一個圖片,它是一個巨集(Macro),「花」這個字代表了我們對於所有對花的印象、經驗與感受,畫出(寫)一個「花」字,可以產生如此巨大的聯想,但是今天我拍一朵花,它就只能是那一種花,很美麗的或是很生動的那一種花,一張花的圖不會有石頭的想像,「花」圖與「花字圖」的區別在於前者必需被辨認,而後者不需要辨認,前者不容易產生關連性聯想而後者想像無限。
辨認與分類一件事件讓我們感到安全,因為我們的大腦一致性的希望外在的事物都是有秩序的,不會有人希望周遭的事物永遠處在混亂的狀態。有秩序的外在讓我們不會感到被脅迫。
如果我們只是拍花,我們似乎只是一個搜集者,一旦種類過多,就開始展現歸納的原始本能,企圖找到每一朵花的學名,把它們變得更有秩序,然後我們就會更著急,因為發現的種類比我們想像得更多,而缺少的那些相形之下變得更多,我們希望用磚頭補滿每一場夢中的空隙,讓我們睡得安穩,起身時感覺微微的美好。
生態攝影者最後都會變成科學家,用隨拍心態來拍生態的人也往往已經在成為科學家的路上,為了不讓自己變得那麼科學,他們的攝影行為必需自我產生新的意義,所以最後會變成環保學家。這當然是好事,而且這似乎是常態。
我會避免成為這兩種攝影者,我認為每種自然事件之中,必能尋到哲理,只有哲理才能輔助藝術,讓它們不單純只是美感,也應該有其被賦與「喻」的可能,我們應當視其為它們是被我們所「召喚」而來的一個不完全的情事,然後我們可以用文字來完就這個故事。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