早上上班出門前,依照慣例想抱抱小鬼,但小鬼一溜煙躲在桌子下,他是想跟我玩躲貓貓,還是知道把拔又要拋棄我了所以不想理我,還是不知道到底發生了什麼事。
縱使我猜不到小鬼真實想法的一百種可能,但我只有一種想法,斑斑真可憐,抱歉了,朕得出門打獵去,才能帶好料回來給你吃。
但明明知道小鬼要的不是好料,而是陪伴,明明知道小孩要的不多,我們卻花了人生一大半的時間,去得到最多,那些孩子不需要的東西。
時間是最貴的東西,比任何東西都值錢,因為它一去再也不復返,每個人都各打五十大板,每個人都在新的一年各自加一,從來沒有例外。再貴的東西都能重製與重現,但是時間不會,小孩的時間更不會,他們會在你經常交際應酬與出差時,一夜之間突然長大,忘記了你長什麼樣子,叫爸爸的時候還猶豫了一下子,這個大人是誰呢,為什麼媽媽要我一直叫爸爸。
人類總是作一些與對方需求不吻合的行為,斑斑怎麼會懂,這些人類為什麼每天一起床就要拋棄我,貓的時間觀念是人類的好幾倍,我們以為出門一天,他會覺得獵人爸媽已經出去打獵三天了,怎麼還沒回家,是不是被老虎吃掉了。貓如果每天都感到被拋棄三天,每三天會被人類嚇死,這樣怎麼能夠建立安全感,人類的小孩記憶力更強,他會記得那種連續被拋棄的感覺更深。
但是這就是人生啊,不得不出門工作,都在一大堆妥協之中過日子啊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