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如果一直都用時間是線性的概念來看前世今生,那麼問題就來了,為什麼過去所發生的事已經過去了,早已經消失了,為什麼還能回頭看到前世,祖先們早已回家多年,為什麼還能蔽蔭子孫。
其實那些有能力的通靈者,嚴格來說並不是從現在循著一條時間線往回走“回到過去“,而是進入一個信息場,那個信息場,過去還在發生,現在正在發生,未來還在發生,它像是一個資料庫的概念一樣,古印度有一個專有名詞,叫作阿卡西記錄。
比如說100年前,正在參加北伐軍的你,正在挖著壕溝,突然被砲彈擊中,這件事它一直在發生著,它並沒有發生後就消失了,你一直再被砲彈擊中著,你在1922年一直在死去, 阿卡西資料庫還在記錄著。
我們其實都被時間這個概念所限制住想像了,如果靈魂是一種沒有時間概念的能量,它不被時間所限制,它既是可以在過去,也可以在未來。多數人大多祖先都是來自於中國的,如果中國有5000年,如果一世平均70年,大概有70次輪迴,但輪迴並不是1結束後到2,2結束後到3,這是以時間為線性的思考,但如果沒有時間前序順序 ,靈魂到底是怎麼是怎麼輪迴的。
唯一解釋就是,靈魂同時進入70個平行世界的身體(70世)中,平行在進行著他或她的人生,同時將這些人生體驗不斷上傳到一個雲端的那個靈魂本身,靈魂同時一起進入70個人生游樂場,透過肉身的眼耳鼻舌身意色聲香味觸法,來體驗不同的經驗。
有時候它想體驗殺人後的愧疚,有時它想體驗大善人樂善號施的快樂,有時它可能想要被砍頭看看,有時它想要體驗身為妓女的悲傷,等到它在地球玩夠人類所能產生的各種其情緒與情感了,便往其它星球去玩了。
但有時靈魂玩過頭了,也許在某一世玩得太傷太痛,它想要在某一世,可能在未來,可能就是我們現在這一世,它想要再來試一次,希望在這(那)一世能改變遊戲方式,使上一世的殘局有一個完美的ending,於是我們自帶著上一世最痛的東西來到此世,如果我們自認為是 “我”的那個我,沒有察覺到這種機制,自認為是 “我”的那個我,就會在今世持續過去的經驗之苦,這種苦,就是佛教所稱的業。
“業”不應該解釋成”過去種下的(惡)果”、如果我們不再把時間看來是線性的話,以靈魂的角度,沒有時間的限制的角度,也就沒有絕對的因所造成的絕對的果,沒有因果律這種規則,“業”應該要解釋成“靈魂還沒有玩到盡善盡美的經驗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