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一直在思考著,一個人在身後如果可以留下一點什麼,最具有穿透力的,是影像與聲音,但能夠代表你一生的靈魂品質的,大概只有文字。
文字可以留傳幾千年,雖然壽命有期,我們無法永遠參與其中,但它真正代表的是曾經有這樣的一個人,在這個時空中出現,而且還活得像個樣子。
能永遠保存一個人信息的方法,是使用DNA,但那是身體的,物質的,保存一個人的思想想與影響力,非文字不可。
影像的信息量太大了,頭腦也只能截取某些深刻的片斷,進入長期記憶裡,不過也通常會被腰斬數倍影像品質,以節省腦的存放空間,我們經常回憶起某些人,但隨著時間流逝只會越來越模糊,最後留下的,可能也是對方說過的某些話而已,影像看起來雖然很可靠,但時間一長之後,遺失消除的機率最大。
聲音也許可以與文字有一樣的保存穩定性,但論及對於一個人的思想較完整的傳遞能力,文字還是強力得太多。
為什麼在人生旅程結束前,非要留下些什麼遺跡呢,不是應該是光著身體來,而光著身體回去,不是應該不帶走一片雲彩,也無需留下彩虹嗎。
我一直在想這個問題,萬法唯心造,諸相由心生,所有的物質的一切終將幻滅,也隨之重新重組再循環,只有在此世的靈魂取盡了經驗,非得要留下什麼給世人,而世人也未必想取得的情況下,到底想留下些什麼,是有其必要的嗎。
如果想留下什麼的想法或使命感變成一種執念,也將成為你最後一刻放不下的種種之一,是因為你不甘心被人遺忘太快,或是貪戀著生者需要永遠記得你,留下些什麼就是一種妄念。
我能想得到的最好理由大概只有,某個人在某一天遇到某個過不去的瞬間,看到了我寫過的某一篇文章,突然感到某種悸動,不小心觀察到了自己的某種無明,進而改變了某種觀點,某種思想,某種情緒,而讓自己變得更好了,就需要那麼一次我與對方的精神偶遇所引發的靈魂小顫動,我就可以宣佈,我當時來到這裡並沒有白來一次,而是有理由與目的的,它是帶著唯美與浪漫的。
嗯,這就是我想在此生之中留下些什麼的理由,而文字這種載體,是最有效率的唯一選擇。
這就是現在想要重啟部落格的決定。